司法机关强制执行的物品的拍卖;金融机构抵贷资产的拍卖;破产企业资产的拍卖;国有土地使用权的拍卖;企业债权、股权的拍卖;邮电部门、运输部门无主物品的拍卖;无形资产的拍卖;委托人委托的其他动产、不动产的拍卖。(以上项目经营期限以许可证为准)(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,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)
公司遵循“公开、公平、公正、诚实信用”的原则;以“信誉第一、服务至上、方便客户、诚信为本”为经营宗旨;严格按照“公开竞价、价高者得”的国际惯例和国家及行业相关法律、法规开展拍卖经营活动。公司是省国资、省农行、省工行、长城公司、省高级人民法院、成都中级人民法院、铁路运输中级法院、宜宾市中级人民法院等17家以上中级人民法院及各地国资委及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合作伙伴。公司成交以来,共完成拍卖550余场,成交金额近60亿元。无一投诉,深受客户一致好评。